滨州市滨城区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25年度应付利息2400万元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付息资金由发行人在规定时间之前划付至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收款账户后◆◆◆★★,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在付息日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2025年4月11日■★,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公告,为保证滨州市滨城区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21滨城经开MTN001★■◆■◆,债券代码:102100741)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